在一些商场的出租柜台或小摊上,常常花10元钱可买16节电池,比正品电池便宜3至4倍。但北京两名学生对便宜电池做了一系列电池实验后,发现这些“便宜电池”其实并不便宜,而且污染还大。
杨如茵和姜默林在北京西城区青少年科技馆周又红老师辅导下,把新买的正品电池和“便宜电池”分别进行放电实验,发现新买的“便宜电池”开始时电压挺高,但放电却不持久,5号电池只有4个多小时,7号电池只有1个多小时。而正品5号电池放电超过12小时,7号电池放电超过5个小时。正品电池电量差不多是“便宜电池”的3倍。
她们得出结论:废电池所产生的难以回收的垃圾废物也是好电池的3倍以上,全国现在每年电池消费140亿只,如果大量使用“便宜电池”,就会再增加两个140亿只。
她们建议消费者要算经济账和环境账,对“便宜电池”要敢于说不。 (《北京晚报》2001.1.13)